日期 :[2016年03月10]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253
营改增全面推开的靴子终于落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从地区尝试到全国推行,从指定行业到行业扩容,营改增之路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2年1月1日
试点地区:上海
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年8月1日至12月1日
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
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3年8月1日
试点地区:全国
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4年1月1日
试点地区:全国
试点行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2014年6月1日
试点地区:全国
试点行业:电信业
2016年5月1日
试点地区:全国
试点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