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发布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补充规定,财税[2016]60号

日期 :[2016年06月0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598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本通知所称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13日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老板,年终奖这样发更划算!年终奖发放节税技巧大盘点!

在介绍企业发放年终奖的财税规划思路和方法。年终发放的奖金即为年终奖。
2015-12-24
恭喜!官方正式通知!有初级会计证书的可以领取1000元补贴!你领了吗?


2021-01-22
【特别提醒】企业所得税权威解析:税局官方揭秘七大热门疑问,你关心的都在这!


2024-08-29
“互联网+监管”促商改流程优化

21日,东莞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东莞在全面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背景下出台的一份框架性文件。
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