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10月13]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385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税务总局编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
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进一步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结合纳税人信用积分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推动取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的审批。
3办税服务厅不设置新办纳税人补充登记窗口,“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进行信息补充采集。
4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实行网上报验。
5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
6制定简易注销办法,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7简化建筑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
8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
9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减少小微企业报表报送次数。
10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
11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12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
13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
14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
15公路通行费可以开具电子发票了!
16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17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
18纳税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
19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20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申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