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年03月0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631
日前,东莞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推动员工早日返岗和企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
包车接员工回莞,补贴三分之二路费
对企业经批准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三分之二补助。对省内和临近省份来源地相对集中地区的员工,由政府协调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接送。
招工:最高补贴1000元/人
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 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及其他重要企业成功介绍就业人员的,按普工500元/人的标准,技工700元/人的标准, 给予机构一次性的推荐就业补贴;一次性成功介绍50人以上的, 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0元/人。
给企业配口罩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按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
具体怎么领取补贴呢?
下面这份是详细的攻略
企业们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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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专列接员工返岗怎么补助?如何定制员工通勤专线?
政策解读
1.返岗员工来莞交通补贴政策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受影响的企业员工返岗复产,对于我市企业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补助。
补贴对象
以包专车(不含小汽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疫情高发地区除外的员工或新招员工的企业。接回员工需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为包专车、专列或专机发生费用的三分之二,其中包专车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回人员不低于汽车核定载人数的40%,企业承担部分的返程路费依据合法扣税凭证可抵扣增值税。
对重点企业的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返程费用全额补助。
申报材料
1.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前置审批表(采取包专车、专列或专机需要提供);
2.复工复产员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
3.企业接回员工花名册;
4.发生费用的税务票据,票据发生日期必须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申请补助程序
1.企业持规定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提交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并完成公示,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助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锋,22206609
2.员工市内上下班通勤服务
复工企业员工有市内上下班通勤出行服务需求的,可通过"东莞巴士"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实时公交-定制公交"菜单按钮,进入页面后点击底栏的“定制”按钮)提出具体需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交企业研究开通通勤专线。
申请开通企业员工上下班定制通勤专线的条件为该线路单趟乘客为30人及以上。
联系人
东莞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交部 姚焕康22002221
东莞巴士定制通勤专线业务联系人:罗开元 0769-26880823/1353728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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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有哪些补贴?
政策原文
二、实施企业招工奖励
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 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及其他重要企业成功介绍就业人员的,按普工500元/人的标准,技工700元/人的标准, 给予机构一次性的推荐就业补贴;一次性成功介绍50人以上的, 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0元/人。
注:疫情期间推荐无接触招聘或应聘,劳工关系双方可推行在线面试。
在线招聘平台:前程无忧、智联招聘、Boss直聘、58同城、智通人才网等等。
政策解读
1.企业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企业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2. 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助的程序
1.企业持上述所列材料向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注册证照信息、新招用员工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完成公示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贴拨到企业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锋,22206609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给予帮助重点企业成功介绍就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按照推荐工种(普工、技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分别获得500元/人和700元/人的补贴。若一周时间内向同一家重点企业推荐就业人数达50人及以上,则相应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推荐1名普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700元;每推荐1名技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900元。每家机构最多可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其中,技工是指获得由人社部门颁发的技师(中级职称)以上证书的技术人员。具体的补贴申领程序和所需资料,参阅: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002/20/c3147452.html?colID=41&firstColID=6199&appversion=6300
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21668216,2283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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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怎么处理?
政策原文
三、鼓励企业灵活用工
深入挖掘本地现有存量劳动力, 建立劳动力供给储备库,引导企业通过非全日制兼职等灵活用工模式,推动在莞尚未就业人员尽快复工上岗。
企业在用工调剂中遇到劳动关系问题可咨询所在地人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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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大,政府如何帮助企业解决?
政策原文
四、加强防控物资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民生保障流通企业等,按企业在“莞e申报”系统申报在岗人数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个测温设备(单个企业配售不少于1个、不多于10个)。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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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返莞员工需要集中医学观察,怎么办?
政策原文
五、统筹解决企业医学观察难题
协助企业开展对非疫情高发地返莞员工的集中医学观察。对在企业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各园区、镇(街道)协助企业制定应急防控措施,并在防控物资上给予帮助;缺乏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企业,由园区、 镇(街道)统筹协助落实。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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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为企业复工复产、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原文
六、落实全过程跟踪服务
建立"一跟到底"服务对接机制,用好"企莞家"等平台,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全链条各环节, 推进企业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促进企业增产扩能,实现开工率与达产率同步提高。对复工复产企业派驻卫生 防疫指导组,为其落实防控措施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钟冠东,232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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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不畅,怎么办?如何确保企业物流配送高效畅通?
政策原文
七、畅通物流配送渠道
整合全市物流资源,组建物流配送运输专班,设立服务专员,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物流配送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通行证和交通限行,确保企业物流配送高效畅通。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228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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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后的粮油肉菜或订餐需求,如何更好地解决?
政策原文
八、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建立生活必需品稳供保障机制, 推动商贸、餐饮企业与重点复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供需对接, 建立企业饭堂直接供应通道,减少交易和流通环节,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员工陆续返岗后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市场科刘柏良:22998396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黄志坚,联系电话:2280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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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企业或将面临国际贸易纠纷或壁垒,将获得哪些支援?
政策原文
九、优化企业进出口支援服务
建立重点企业快速通关通道,提高通关效率。建立涉外应急公共服务机制,联合搭建涉外企业法律综合支援平台,疫情期间免费为企业提供涉外涉法涉诉问题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应对 延期交货等违约风险。
政策解读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不断发展,东莞涉外企业或将面临各类国际贸易纠纷或壁垒。为了帮助我市涉外企业应对法律方面的困难,市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于2020年2月17日正式搭建涉外企业法律综合支援平台,目前组建了一支由北京、东莞两地9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立了包括市商务局、司法局、贸促会、各镇街商务部门、有关商协会组成的工作群,疫情期间支援平台将为我市涉外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袁志坚:22990283
咨询方式
疫情期间,企业可以通过商协会或镇街商务部门反映问题,市商务局将征求相关律师意见后给予回复。企业也可以根据律师团各位律师擅长的领域,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在线渠道直接联系律师,获取法律支持。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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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周转有压力,财政和金融机构将提供哪些支持?
政策原文
十、发挥财政金融资金导向和支持作用
对于已入库并符合资助要求的省市专项资金项目且已复工复产企业,优先下达专项资金。积极协助已复工复产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 企业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融资支持。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谢宇鹏21689003
联系方式
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吴嘉敏22831582
国家、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
东莞遵照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
再顺延1个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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