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11月1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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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更新咯,让小编带你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吧!
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条件: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二、补贴对象:
所有符合条件的创办主体。
三、补贴标准:
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注意: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四、应提交材料: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6.《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五、应核验信息: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2.社保缴费记录;
3.股东及出资信息(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六、办理流程: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注意事项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2.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劳动者,只能选择申领本项补贴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八、系统操作流程
1.“东莞市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单位补贴”—“大众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入新增界面;
2.选择单位名称,带出企业信息,核对申领补贴企业信息与系统带出的企业信息是否一致;
3.点击法人身份证号码后面的读卡,带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自动判断身份证姓名与工商信息中的法人代表名字是否一致;
4.录入联系电话、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选择初创企业类别,填写雇用人数。
5.录入花名册:输入招用人员身份证号,从人员登记中带出姓名、性别(如招用人员未做人员登记,需要先做人员登记)。选择劳动合同起止期。选择缴纳社保起止年月,并点击“查询社保”核对参保信息。
6.核对系统显示的申请情况(包括人数、金额)是否有误。如无误,则可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