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4月0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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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公司将租入房屋的一小部分转租给其他公司做仓库使用,那我公司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公司吗?
专家回复
公司将租入的房屋转租给其他公司,可以按照业务的经济实质,也就是出租不动产,开具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
一、销售服务
(六)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印发):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