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车间扩建改造,安装的消防器材及安装费计入在建工程还是计入房产原值?

日期 :[2016年03月0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8522

 

车间扩建改造,安装的消防器材及安装费计入在建工程还是计入房产原值?


提问


      A公司车间进行扩建改造(产权属于自己)时,安装的消防器材及安装费是先计入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是计入房产原值吗?

专家回复

  应该先计入在建工程,然后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如果属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者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计入房产原值。

分析总结

  1、国税发〔2005〕173号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屋功能的完善,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设备和设施,亟需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依据财税地字〔1987〕3号 

  一、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标签: 车间扩建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新能源纯电动型乘用车是否需要征收车船税?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财政部:营改增方案正在完善 将适时推出

东莞公司注册
2015-11-04
一表梳理 | 印花税按次、按季、按年申报有何区别?


2024-07-26
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失业保险金最全问答来啦!


2023-02-03
【每日税事】一照一码”配套改革:清理账户是必需环节!

国内税讯:一照一码”配套改革:清理账户是必需环节;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年中国经济增长可能前低后稳
2016-01-26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