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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税率后,原税率发票需要在5月1日前全部认证?

日期 :[2018年04月2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274

 

最有很多小伙伴咨询问题,例如开票系统如何升级?开票操作有变化吗?进项如何抵扣?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开票软件不升级,只更新最新版税收分类编码,是否可以开具16%和10%税率发票?


答:不能,开票软件必须升级到4月份最新版本。


二、本次升级,金税盘底层是否需要升级?


答:金税盘底层不需要升级。



三、原来的商品编码库,是否需要重新赋码?


答: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5月1日零时,重新进入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将17%税率更新为16%、11%税率更新为10%。



四、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之后,是否能直接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答:时间必须到达5月1日零时才能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五、开票软件已升级,5月1日之后是否还可以开具17%和11%税率的发票?


答:对于5月1日之前发行的并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还可以使用17%和11%税率开具蓝字发票;对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无法使用17%和11%税率。


六、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是否可以通过“复制”方式开具发票?


答:可以通过“复制”的方式开具发票,如果复制的是5月1日之前开具的17%或11%税率的发票,票面上默认税率是17%或11%,需要手动修改为实际业务的税率。


七、开票软件升级到了最新版本,税收分类编码还显示17%或11%的税率吗?


答:5月1日之前税收分类编码还是17%和11%,5月1日零时进入开票软件税收分类编码显示16%和10%。



八、5月1日以后收到的17%和11%税率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取得的按17%或11%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含4月30日前开具的),仍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的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九、我公司今年3月份销售货物已按17%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听客户说可能5月份要退货,请问到时候我们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十、对于16%和10%税率需要携带金税盘前往税务机关实现授权税率变更吗?


答:2018年5月1日前存量一般纳税人,升级到最新开票软件,5月1日零时开始只要金税设备联网进入开票软件即自动实现授权税率变更,不需要税务机关或纳税人手工发起。不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可持金税盘前往税务机关实现授权税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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