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7月0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1598
# 突发事件 #
深圳某公司利用“税收洼地”避税被查!补税5247万!你还以为“税收洼地”是避税天堂吗?中央发文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避税!
01
税收洼地企业被查!
补税5247万!
据深税稽处〔2020〕242号文显示,深圳某公司将收入、利润转移至霍尔果斯XXX有限公司,实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被税局稽查。
案件经过:
1、深圳某公司在霍尔果斯设立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2017年经营情况如下:
2、经查:
该公司和霍尔果斯XX公司从事业务相同,两家公司的业务也均由XX控股集团整合营销部完成。霍尔果斯XX公司仅注册登记两名财务人员,日常并无实际业务人员在霍尔果斯市从事主营业务相关工作,其业务运作主要由集团其他人员履行。对两家公司共同客户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的协查证实,该司将收入以及利润转移至霍尔果斯XX公司,实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
3、将霍尔果斯XXX公司2015年至2017年收入合计661,540,755.15元调整至该深圳公司,调整后该公司2015年至2017年收入合计700,251,641.44元。
由于该公司以及霍尔果斯XXX公司账目混乱,均存在成本费用与收入不直接相关与匹配的问题,难以查账,故对该公司按照30%的应税所得率核定企业所得税。
4、最终处罚:追缴该公司2015年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合计52,470,177.34元,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02
国家刚宣布!
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避税!
划重点!!!
1、首次提出:对利用“税收洼地”的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2、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那什么是“税收洼地”?税收洼地有何风险?
03
什么是“税收洼地”?
“税收洼地”有哪些类型?
01.
什么是税收洼池?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税务管辖区,区域内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入驻、扩充本地税收来源、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留存返还政策、简化税收征管办法等行为,来吸引企业的入驻,在这个区域税收税收征管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大幅度减轻税负,这个行政区域就称之为“税收洼地”。
02.
税收洼地优势
1、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的办法实现节税
一般情况下,税收洼地地区核定征收率低,企业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的方法来计算公司制的企业所得税或合伙制、个人独资的个人所得税。
2、享受优惠的方式多种多样
一是可以设立新公司,将原公司的业务分包给在税收洼地注册的新公司以实现节税;二是可以在税收洼地办理分公司,以业务分流的形式享受政策等等。
3、利用税收地方留成返现实现节税
有些“税收洼地”地区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会把地方留成税收资金拿出来对企业进行税收返还。
一些“税收洼地”企业的税收返还奖励非常高,甚至可以达到35%以上的节税。
03.
税收洼地的类型
1、以核定征收为主的税收洼地
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新成立的小规模公司,考虑到没法设立自身的账簿,公司体系不完善等,鼓励全民创业时就会对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也相对的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这是合理合法的核定征收政策,地方也会出具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的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一年一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核定。
2、以财政为征收的税收洼地
以政府返还为主的税收洼地是比较可信的。
它是让企业首先合法纳税然会根据企业的纳税额高低,按照地方留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大部分比例再次返还给投资者,这种政府为背书的洼地政策是比较可信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税务部门针对特定地域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种在征税时实施减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3、国家规定的享受低税率的地区
正因为“税收洼地”的优惠力度如此大,所以有很多企业开始耍小心思,将收入、利润转移至无实体办公的“税收洼地”企业,在这我劝告一句,以后再这样操作要小心了~
04
“税收洼地”风险巨大!
企业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01.
“税收洼地”风险巨大
1、利用“税收洼地”企业虚开发票
以上没有实质业务往来,涉嫌虚开发票,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同样,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也会有风险!
2、利用“税收洼地”企业虚开发票转移利润
A、B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缺乏商业目的,属于有意偷逃税款,不仅面临被纳税调整的风险,还会有高额罚款及滞纳金。
3、高管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偷逃个税
甲为A公司员工,则甲成立的B给A开具发票涉嫌虚开发票,如果甲和A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有服务协议,那么甲实质上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存在风险。
02.
对于 “税收洼地”企业,税局主要从以下12个方面稽查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 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
9、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10、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
11、业务相关性和合理性;
12、未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谁收钱谁纳税)。
最后提醒一句,选择“税收洼地”注册的企业首先要做真实交易,其次最好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操作,不要尽搞些掩耳盗铃的事!!!
邦诚财税
电话热线|4000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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