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194
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如果实际利润额为负值或者零,是否需要填写附表三,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申报?
实际利润额亏损或者为零的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当填写附表三,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表头“小微企业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按照实际利润额填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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