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3月3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879
<关于个人>
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是免征增值税的。如达到起征点,需要根据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个人不包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
个人起征点规定:
按期纳税的情形: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含本数)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次纳税的情形: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适用于其他个人(自然人)。
各地的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均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1号公告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注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注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能享受上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注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纳税期,一经选择后,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选择按月纳税还是按季纳税,还是值得斟酌一下的,来看2个例子:
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