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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小TIPS

日期 :[2024年08月16]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40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吧!



优惠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广东省标准)。




(1)与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含电子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含电子信息)。

(2)招用脱贫人口的,需留存能证明相关人员为脱贫人口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3)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需留存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信息)备查;已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将审核情况反馈至税务部门的地区,可不再要求企业留存相关材料。

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政策

2.同一重点群体人员在多家企业就业的,应当由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企业作为政策享受主体。

3.企业因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的可依法申请退税;如申请时该重点群体人员已从企业离职,不再追溯执行。





案例

某企业A于2024年1月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甲,3月招用重点群体人员乙,与两人均签订了2年期限劳动合同,并自招用当月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A企业未招用其他重点群体人员,且甲乙两人该年度并未离职。

假设A企业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那么A企业于2024年4月就一季度所属期税款办理纳税申报时的扣减限额=7800/12×(3+1)=2600元,于2024年7月就二季度所属期税款办理纳税申报时的扣减限额=7800/12×(6+4)=6500元。三季度、四季度类推计算,扣减限额分别为10400元、14300元


注:纳税人申报纳税时,本年度累计扣减的税费款,不能超过扣减限额。如纳税人在前期由于限额不足导致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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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素材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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