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日期 :[2015年09月0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68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现就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1010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邦诚集团 | 开展线上(微信)沟通技巧专项培训会议!


2024-01-19
日常凭证填制的这些坏毛病,你竟然都犯过!?


2017-11-08
今日分享 | 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政策


2024-07-12
2015年中国各地区行业税收数据出炉,创新驱动成效明显!

2015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已经出炉,从税收数据看,部分高端装备制造业、医药、科研和技术服务行业以及新兴
20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