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378
购买酒水,用于招待客户,或自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据此,企业购买酒水,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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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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