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821
单位给员工发放购物卡如何核算,个人所得税是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购物卡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项核算。应将发放的购物卡按实物价值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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