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3]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489
企业是否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认证?某公司采购集体福利用品,进项税不能抵扣,也需要认证吗?如果没有认证,以后发生退货等情形时,是否会导致无法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根据上述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贵公司采购集体福利用品,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不认证,不会影响红字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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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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