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2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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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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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住房 |
普通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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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
全额征收 |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
免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
全额征收 |
免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1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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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实施)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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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 |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 |
90平方米及以下 |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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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 |
减按1%税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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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10]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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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1%的税率征收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 |
减按1%的税率征收 |
减按2%的税率征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1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