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日期 :[2016年02月26]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441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提问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社保小知识 | 多个城市交过社保,最后在哪领养老金?


2023-03-03
免税收入包括哪些?与不征税收入有什么区别?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
2016-02-16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随征的税费是否同时退(返)还?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其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予以退(返)还
2016-01-22
首页公司简介

邦诚财税
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