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调购房契税,买房除了缴契税和营业税,还要考虑哪些税?
日期 :[2016年02月2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193
对于房地产交易者来说,税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块成本。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个人出售住房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次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减免新政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房地产与税收有哪些“亲密关系”?
先得说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房地产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房地产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如果把目光延伸至整个房地产产业链条,会发现涉及众多税种。
在房地产保有环节,我国目前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但这个两个税的征收对象比较特殊。除了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上海、重庆,对个人而言,在住房保有(持有)环节是没有税收负担的。当然,目前国家正在推进的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将可能改变这种局面。
下面所说的,是在房地产流转、交易环节,主要是在房屋的买卖或者租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收:
1、土地增值税
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
2、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税率为3%—5%。
3、营业税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出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需要,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进行过多次调整。目前的适用税率是以上述最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为准。
4、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元~50元之间。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6、印花税
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
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7、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
8、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房地产出租和出售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值得一提的是,对买方或者卖方来说,并非要同时承担上述全部税收,而是只有在符合征收条件的时候,才须承担。
房地产相关税收既是我们个人购房考量的重要因素,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财政部发布的2015财政收支情况,虽然没有全面披露相关税收的数据,但从其中几个数据已可见一斑:房地产营业税6104亿元、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871亿元、契税3899亿元、土地增值税3832亿元、耕地占用税2097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42亿元。
房地产税的历史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时期。《礼记·王制》中就有“廛,市物邸舍,税其舍而不税物”的记载,这是历史上最早有关“房产税”征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