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2.5%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100万元,列支80万元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日期 :[2016年03月1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483

 

公司按2.5%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为100万元,列支80万元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提问


      假设A单位今年按2.5%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为100万元,实际计提100万元,列支80万元,20万元应付职工酬薪——教育经费,这20万元是否需要纳税调整,如果需要纳税调整,假设明年同样准予扣除100万元,实际计提100万元,实际支付120万元。这20万元是否可以纳税调减?


专家回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A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额80万元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5%即100万元,2014税前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多计提的2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2015年实际发生120万元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0即100万元,2015税前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IOO万元,超过的20万元可以结转至2016年及以后年度扣除。


      如2016年实际发生额80万元,工资薪金总额2.5%即90万元,税前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90( 80+10)万元,剩余10万元继续往后结转。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今日文章分享 |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2023-05-26
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6-02-22
成功案例


2013-12-10
201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这些新规定要知道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