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11月1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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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新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243号),现启动2021年东莞市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活动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由于结算存在跨年度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2年。
(二)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80%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录“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站联系电话:22231601)。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在通过形式审查后,须按要求编制《2021年度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如下: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如部分提交资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可在文件目录上备注说明。
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七、联系咨询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电话:22244255、2222941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