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年12月2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532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公民)申请设立的以自己全部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私营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设立分支机构,可办理一般纳税人,能以企业的名义对外投资,投资人可以参加经营,雇佣他人经营企业。它是介于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经济形式,特别适合在某一地稍有规模,需要扩大经营的商户(如网吧、连锁饭店、旅馆、小型加工厂等)。
那么问题来了,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名字中常见的字眼有,[中心、厂、店、部、工作室]等等。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出资方式有两个选择:
以个人财产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因出资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出资方式关系到以后经营过程中,以个人资产还是家庭财产抵偿债权债务。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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