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公司提供使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的应该如何缴税

日期 :[2016年01月0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592

 

东莞公司注册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合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


3、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411日起执行。”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邦诚财税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从事二手车经销,能享受哪些税惠政策?

下一页:今日关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三证合一”深入工作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