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注意!发票一不小心保管存放,可能就摊上大事了!

日期 :[2016年01月0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695

 

东莞公司注册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违章行为如何处理?


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邦诚财税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探讨: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税收能否在实际经营地缴纳?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公司营改增之前开具的发票错了,营改增后还能找地税代开营业税发票吗?

2016年5月1日以后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按照您的描述,营改增以后,地税局不能再代开营业税发票,所以建议在4月份及时核实相关营业税发票
2016-04-20
做好这项企业报备,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2021-11-19
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两个问题一定要知道!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
2015-12-21
公司不予注销的十大法律后果

公司不予注销的十大法律后果
2017-05-03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