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700
“二维码”措施的业务内容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678号)规定:第二项“二维码”措施的业务内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内容主要包含“全国统一事项”和“地方适用事项”。
(一)“全国统一事项”是指税务总局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就全国通行事项统一制发二维码。
目前,税务总局共梳理“全国统一事项”110项,包括税务登记20项,税务认定27项,发票办理11项,申报纳税23项,优惠办理4项,证明办理25项。后期,税务总局将根据具体业务的变化定期对“全国统一事项”业务内容进行增减和修订。
(二)“地方适用事项”是指省税务机关对地方业务进行梳理,自行生成供本地纳税人使用的二维码。
“地方适用事项”不得与现行涉税法律法规、“全国统一事项”及相关规定相悖,并且原则上不与“全国统一事项”重复。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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