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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刚注册成立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凭哪种证件办理涉税事项?

日期 :[2016年03月1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820

 

公司刚注册成立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凭哪种证件办理涉税事项?


新办企业是否还需办理税务登记? 


      我公司刚刚注册成立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听说现在不用办理税务登记证了,请问是否是这样?如果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企业凭哪种证件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 号) 规定, 从2015 年10 月1 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根据上述规定,2015 年10 月1 日后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但其他如个体工商户,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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