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743
申报期 |
入库期 |
税种 |
备注 |
1-17日 |
1-17日 |
申报其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
7至13日为节假日,顺延至17日 |
1-22日 |
1-22日 |
申报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
征期内7至13日为节假日,顺延7至22日 |
|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
征期起止时间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6-2-1至2016-2-17)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6-2-1至2016-2-22)
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征期时间:2016-2-1至2016-2-22)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