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253
一、差旅费包括的六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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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包括的六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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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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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间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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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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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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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伙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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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内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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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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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差旅费可能计入的七大会计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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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账务处理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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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计科目 |
指南 |
1 |
管理费用——差旅费 |
用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 |
2 |
销售费用 |
用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 |
3 |
制造费用 |
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 |
4 |
在建工程 |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 |
5 |
研发支出 |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 |
6 |
董事会费 |
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
7 |
业务招待费 |
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而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的 |
三、差旅费报销的7大关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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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的7大关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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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注点 |
提示 |
1 |
应当取得相应的合法发票 |
对于应当取得而没有取得发票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2 |
差旅费发票必须真实 |
首先由企业负责审查,出差人员的个人虚假行为应当由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3 |
报销差旅费的凭证应当记载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等 |
如果没有相应的资料证明其相关性,所发生的费用应推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4 |
根据出差人员的职务和出 差地点、执行的任务不同,各单位报销差旅费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差旅费是否合理一般由企业决定 |
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出差标准制度。但当税务机关提出质疑时,企业应当负有举证的义务.说明其合理性 |
5 |
应严格区分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误餐支出和招待支出 |
出差过程中宴请外部相关人员的支出不应当属于差旅费,而属于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6 |
对于有些企业实行包干的差旅费,原则上只要有董事会的相应章程、文件规定,井且符合税法扣除原则的,可以扣除 |
一般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
7 |
到外地参加会议的叠用在一些单位被视为差旅费,这里应注意会议的具体内客 |
如果是针对雇员的培训,不论是否与生产经营存在直接关系,从税法的角度出发,均应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不得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四、五个有关差旅费个税的地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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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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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定 |
摘要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4年第6号 |
1、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2、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 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43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元。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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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的通知》金地税 政(2004) 24号 |
1、我市个人每月取得的定额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分别在20O元以内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2、企事业单位定额发放给个人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不管财务如何处理,均应纳入工资薪金支出范围,并按对工资扣除的有关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报销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计入当期费用.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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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外籍人员以及取得非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外,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都适用此项税前扣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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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2)4号) |
对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的企业,其差旅费包干办法经各市地税局审核批准后,出差人员取得的差旅费包干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4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02) 76号) |
采取以有效凭证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伙食费及公杂费的.其另外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超过文件规定限额发放的部分必须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5 |
《关于差旅费通讯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新地税发(2002) 11号) |
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办法的,应将包干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准予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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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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