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退回—批商品给销售厂家,需开增值税红字发票,是售方开具还是我方开具?

日期 :[2016年01月2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741

 

退回商品给厂家开具发票


提问


      某公司退回—批库存商品,给销售厂家,现在需要开增值税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应该销售方开具,还是某公司开具?


专家回复


      发生退货时应由销售方开红字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宇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宇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宇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分期进行缴清,实收资本账务上如何处理?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三证合一”:新登记模式下临时税务登记取消了吗?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的
2015-12-24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热点问题来了!


2022-12-09
企业分公司开支定期上报总公司,类似于企业内设机构,需要设置账簿么?

M公司上海分公司认为分公司类似于企业内设机构,无需设置账簿,因此未设置任何账簿,日常申报均为零申报。稽查人员认为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应当设置账簿。
2016-02-25
“三证合一”后,企业“玩失踪”后果很严重!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5-12-09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