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2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493
乘坐高铁取得的票据是车票,是否需要凭乘车票换发票作为税务处理的凭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规定:(二)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税人,其普通发票的使用由各省国税局确定。
因此,乘坐高铁取得的车票不需要另行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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