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1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949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是否可申请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