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日期 :[2016年02月2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690

 

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提问


      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专家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一、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的“其他通讯设备”(代码699),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现行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企业官方网站监管初探

企业官方网站监管初探
2017-04-03
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7-09-18
今日分享|2022年工资稽查开始,这5点必查!


2022-08-12
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启动仪式暨创新发展论坛 圆满召开

2018年6月23日下午,由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主办的“共建诚信·砥砺前行---
201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