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以货物出资可以按存货成本计入投资吗?将会涉及哪些税?
日期 :[2016年03月0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081
如果成立全资子公司,存货出资是否可以按存货成本直接计入投资?不缴增值税了?如果可以有文件吗?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涉及哪些税?
依据描述,单位以货物投资,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需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投资,不缴纳营业税,不需要开具营业税发票;以商标权、著作权投资,需要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对于企业所得税处理,按照财税【2014】116号执行。
专家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依据财税【2002】191号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