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0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9094
企业月工资标准4000元/人,年一次性奖金50000元,计算该个人工资上交工会经费按年4.8万元还是按9.8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会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天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