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0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855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填写的是企业名称还是税务机关名称?
先看,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
(一)“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舍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二)“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三)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四)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五)备注栏内注口曰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所以:销货单位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