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1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402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新政
从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23号),近日备受关注。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新政策如何规定?
您好!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和原政策有什么区别?
原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