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海淘”?跨境电子商务的这些税你该知道!

日期 :[2017年09月30]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719

 

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举例

小王帮同事海淘1000元的奶粉应该怎样纳税呢?

解析

1.关税。因单次交易价格为1000元,未超过2000元限值,且未超过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因此关税税率为0。

2.增值税。增值税=1000×17%×70%=119(元)

3.消费税。因奶粉为一般消费品,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不用缴纳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 号)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作为一名纳税人,你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定要了解!

虽然不是天天与税收打交道,但每个月拿到工资条或者交税的时候,就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是个纳税人,有木有?
2015-12-09
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关待遇也有变化!


2023-07-14
正式回应!从今年开始企业是不是每半年就可以申报享受一次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021-06-28
一元复始,新春伊始——2016年我国多项重磅中央财税法规正式实行!赶紧收藏

2016年实行重磅法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总预算会计制度、公务员差旅费标准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另外税总实行二维码告知纳税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