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 :[2016年01月30]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835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当月在中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六条规定: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规定:“自1996年7月1日起,个人取得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及税金是否可以作为合理费用税前扣除?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每日答疑|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罚金、罚息,能否税前扣除?


2022-09-09
经营公司,这些税务知识你一定要get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定会面临很多税务方面的问题,只有很多的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公司平稳的发展。
2018-08-23
【双创优惠】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双创优惠】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17-07-12
税局明确:“一号一人”上线,财务抓紧做好变更,否则影响申报


2023-08-04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