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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日期 :[2016年02月0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572

 

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一、业务描述与适用对象


       1、业务描述


       居民企业纳税人:适用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2、适用对象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办理流程及资料


       申报纳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中的一部分,纳税人自办理设立税务登记之日起均须申报纳,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前如已发生纳税义务,也应申报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温馨提示


       选择互联网方式申报的纳税人,网上申报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首次登陆网站办税区“申报缴税”不需要注册,可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陆,初始密码默认为税务登记证或纳税须知(一照一码的纳税人)上的8位纳税编码,登陆后可自行修改。

四、常见问题


       1、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如果逾期了,能否通过互联网络申报?


       答:可以。


       2、直接上门申报产生的申报表及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再国税征收大厅提请修改、删除的申报表在深圳国税网站上能查询到申报数据吗?


       答:不能。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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