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企业发生的哪些业务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什么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日期 :[2016年02月0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031

 

企业发生的哪些业务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提问


      企业发生的哪些业务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什么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专家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


      “第二项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项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第四项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当月收到的进项已做账,未认证,是认证当月再入账还是可以先正常入账?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注册资金就认而不缴了吗?也无需担责吗?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注册资金就认而不缴了吗?也无需担责吗?
2016-10-11
Logo设计的误区!你注意了吗?

Logo设计的误区!你注意了吗?
2017-09-28
定了!7月起,公转私10万起将被重点监控!不过这8种公转私放心转!


2020-07-14
2016年2月19日上海开出全国首张具有商品服务税收编码分类的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上海等4个省市率先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2月19日上午9时10分
2016-02-22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