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去办理或者更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日期 :[2016年01月2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070

 

三证合一办理部门


提问


      企业想去办理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专家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因此,对于改革前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想去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应前往工商部门办理。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能否跨年度入账并税前扣除?

我单位2014年购入两批货物,由于2014年没有支付货款,也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5年取得一份开具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的增值税专用
2016-01-19
医保报销的“六注意”一定要知道!


2023-01-20
邦诚团队风采

东莞公司注册
2015-09-07
年终奖个税优惠再延四年~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