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补交以前年度的残保金和教育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日期 :[2016年02月0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676

 

补交以前年度的残保金和教育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提问


      关于补交以前年度的残保金和教育经费可否税前列支?


专家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鼎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井按能款规定处理。


分析总结


      根据上述规定,以前年度的残保金和教育经费属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注意了,这4种情况下的销售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03-16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个体户登记将实行“两证合一”!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前置和后置审批
2016-03-07
增值税电子发票12月起推行,发票代码应该怎样规定?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几位数?
2015-12-23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