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2021年一大批税收优惠政策1月开始实施 ,新年新气象!

日期 :[2021年01月0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365

 


2020年最新优惠政策来啦,快一起来看看吧!1月4日税务总局发布有关税务视频!



2021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一大批税收优惠政策开始实施。

 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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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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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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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称,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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