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关于分公司注销的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日期 :[2021年10月2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224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问题描述

分公司要注销,分公司账上有十几万元的进项税留抵,进项税留抵的金额是以前年度认证的进项税,本年没有任何销售收入和进项认证,这部分进项税留抵要如何处理?另外分公司注销的利润要如何做账务处理更合理?

专家回复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如果符合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的相关规定,“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由于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可将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转入总公司,且自动抵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往来款。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粽情端午,邦诚与“粽”不同,端午节放假通知来啦!


2022-06-02
邦诚财税2016年春节放假安排!记得想我们喔!

又是一年新来到!惜别2015,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机遇和挑战的2016年!在此,感谢大家在过去一年里对邦诚财税的支持与信任!
2016-02-01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来啦!


2024-03-01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7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最新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下面7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