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重磅!税务总局在宁波开展试点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

日期 :[2015年12月1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949

 

重磅!税务总局在宁波开展试点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 


根据可靠消息,当前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已经覆盖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具备了取消专用发票认证的条件。为减轻纳税人办税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税务总局决定, 201512月在宁波市开展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认证,可登录纳税人服务平台,下载升级版电子底账系统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纳入升级版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可通过认证方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试点期间,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失控发票管理以及异常专用发票审核检查等业务流程不变。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邦诚财税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如何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下一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一起看看!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营改增后,哪些凭证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呢?(2016最新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明确将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7月1日后,哪些凭证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呢?
2016-01-14
【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
2016-02-04
2月19日,下调购房契税,买房除了缴契税和营业税,还要考虑哪些税?

2月19日,相关部门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个人出售住房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次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减免新政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2016-02-29
马上就要营改增了,你知道现在有哪些业务是缴纳增值税的吗?

马上就要营改增了,你知道现在有哪些业务是缴纳增值税的吗?又有哪些产品或服务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2016-03-10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