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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

日期 :[2016年03月0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915

 

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李克强总理指出:


      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采取三项举措。


      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


      三是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实施上述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同时,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加大对民生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保的一定要保住,该减的一定要减下来。


李克强总理明确: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进一步压缩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今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长12.2%。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依法实施税收征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较低的,按法定程序适当增加债务限额。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

标签: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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