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年12月2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157
企业取得的哪些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这个您得知道!
进项税额抵扣是企业常见并十分关注的问题,那么,企业取得的哪些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先看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目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阵试点宾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
增值税扣税赁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企业取得合规的上述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