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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日期 :[2016年02月26]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401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提问


      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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