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公司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试用的产品,能否给试用单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期 :[2016年02月03]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710

 

无偿赠送产品能否开专用发票


提问


      A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在初始阶段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试用,在免费试用的情况下能否给试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家回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立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为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或者者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结股东或者投资老;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


      关于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蹭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分析总结


      贵公司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应当视同销售,如果委赠方要求取得专用发票,可以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吗?进项税不能抵扣,也需要认证吗?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速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常见错误!


2022-08-26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暖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应该怎样缴税?

代收的水电费应当计入往来科目。代收的水电费如果想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只有一种情况
2016-05-07
重磅!!国务院明确将试点“证照分离”,与你有关!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
2015-12-17
东莞公司注册集群注册全面推广—托管企业就能申请公司注册

东莞公司注册
2015-11-27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