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干货知识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预付卡新政执行一段时间了,这两个问题你是否还糊涂着?

日期 :[2017年08月1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734

 

预付卡的新政已经执行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但笔者发现,对该政策的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的误区。笔者根据纳税人提出的众多疑惑,总结现存的关于预付卡的误区如下:


误区一: 预付卡只有消费后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有观点提出,只有该预付卡在实际消费时,购卡方才可进行税前扣除。笔者认为,应该在处置预付卡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税前扣除。

  1. 购卡赠送客户,维护客户关系。

  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此种性质属于企业所得税概念中的业务招待费范畴,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 购卡作为促销方式赠送给客户。

  企业购买预付卡,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3. 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节日福利等发放给员工,这属于集体福利的性质,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4. 购卡自己消费。

  有的企业为了方便业务,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这应根据其实际用途按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税前扣除。但此种情况在购卡环节不能凭借发票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环节凭借相关单据税前扣除。

  笔者认为,企业在发放预付卡时,既已经完成了对该预付卡的处置行为。以赠送客户预付卡为例,企业要待客户持卡消费后,取得客户的消费明细才能税前扣除?类似的情况,纳税人赠送给客户食品,难道要待客户食用后才能计入交际应酬费?这和赠送购物卡是一样的道理。而如果预付卡自用,则应在实际消费环节方可税前扣除,因为自用的情况下,实际消费才是实际处置环节。


误区二: 取得“不征税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上一页:又预警了?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到底有多少种预警?该怎么处理?

下一页:最新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含25种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和政策依据)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邦诚财税前往微领袖(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观交流

9月7日,在美丽的羊城广州,邦诚财税张总一行人前往微领袖(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观交流,受到张朝豪董事长热情接待。
2016-09-08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需要使用何种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的增值税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190号)规定:
2016-05-07
换城市工作生活,医保转不转?何时转?怎么转?


2023-05-12
2015年1月1日之后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使用什么系统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2015年1月1日之后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有农产品收购业务,使用什么系统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2016-03-29

×

文章纠错